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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09:27    浏览次数:    来源:

各位同学:

为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困难,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上学,现启动我校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申请条件

     1.大连校区在读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00591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模板见附件1);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勤奋,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材料准备

请申请人准备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照片;

     3.户口本(本人页、首页、信息变更页、监护人页)照片;

     4.未成年借款学生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页及监护人同意贷款的书面同意书(附件1);

     5.户名为贷款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储蓄卡。

备注:中国银行将入校为主校区学生提供办卡服务,无中国银行储蓄卡学生可根据工作群通知现场办理储蓄卡,请计划在学校办理中国银行储蓄卡的学生9817点前填写问卷反馈。学生亦可自行前往学校附近任意网点办理储蓄卡;开发区校区学生请在校区附近任意网点完成储蓄卡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请全部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同学加入2023年校园地贷款申请工作群(群号:325533529),于910日中午12点前填写《新葡的京集团43212023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2)的在线表格。另提醒所有申请校园地贷款的本科生应于学工系统-绿色通道模块申请学费缓交和校园地贷款选项。



     2.学校将于911日(周一)18:00在研究生教育大楼100举行诚信教育大会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签署仪式,凌水校区同学请按时参加,开发区校区同学请加入微信群,后续将安排车辆接送同学们往返主校区。

     3.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4.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微电子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梁老师:13644096318



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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