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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09:15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关于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校将继续开展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4届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下发金额及时间以大连市人社部门划拨情况为准,预计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毕业生登录“http://124.93.240.15:7016/hrgxzxw/”,实名制注册后按补贴类型进行申报,注意选择毕业年份为2024年,打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表须按要求本人承诺并签字,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毕业生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毕业生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如因极特殊原因,可由院系统一提供说明,说明无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原因,加盖院系公章并提供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龙卡卡号)外,同时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所在院校认定);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

   (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认定);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六)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八)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九)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上述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说明。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四、材料提交及审核

 1、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签字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学部(学院)[微电子学院信息楼208魏健老师办公桌处],电子版发送至学院9360852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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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看清学院邮件发送地址,感谢!学院统一汇总后发到学校处审核。

 2学部(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汇总整理后,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见附件2)于9月12日17:00前交至学生文化中心217房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heyu@dlut.edu.cn

 3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结束后进入大连市复审阶段。

 4、最终审核结果及补贴发放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为准。

     咨询答疑邮箱:a84708533@126.com,邮件主题以“咨询求职补贴+姓名”命名,咨询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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