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启动 2020-2021 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 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1、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以及学院名额分配等信息请详见《新葡的京集团4321 2020-2021 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 1)。
说明:如若后续有新增奖学金项目,将酌情根据设奖方要求安排专项奖学金(第二批)的评审。
2、优秀类专项奖学金主要依据各学部(学院)参评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通过学校公开打擂评选的奖学金,不占用学部(学院) 奖励分配名额。
3、清寒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考虑学部(学院)上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以及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三、评审原则
1、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部(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 10%(含10%)的件不四舍五入)。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附件 2“教财函〔2019〕105 号”通知),经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奖
学年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前 40%。
4、清寒类奖学金的参评者须是 2020 年 9 月-2021 年 8 月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请仔细参阅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参评学生明晰所申请专项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颁奖、回访等评审附加条件(详见附件 1),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审要求
1、专项奖学金实行“个人申报制原则”,未主动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2、申请学生需填写报名信息(见附件6),级队汇总后,于10月7日晚8:00前发送至邮箱dutwdzxb@163.com,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现场打擂确定人选,请参评学生提前准备3分钟答辩ppt,打擂时间稍后通过级队发布。
五、上报要求
1、本学年专项奖学金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工一体化平台。
2、所有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部(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申报者须在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工一体化平台系统上申报、审批、导出并打印专项奖学金申报表。若另有专用申报表,该项奖学金申报者须在填报通用表的基础上按要求另外填报专用表。所有打印后上交的申报表须附一份成绩单。
3、专项奖学金组织评审的时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时间为 9 月 29 日-10月 18 日。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请各学部(学院)务必于 10 月 15 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资助系统审批,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后于 10 月 18 日 16:00 前提交纸质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需加盖学办公章)、申请审批表、成绩单。
国家奖学金特殊要求:申请审批表在线导出打印,一式两份,学生、辅导员、学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均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名并盖学部(学院)公章,特别注意辅导员和学部(学院)学生 工作负责人签字处必须本人签字,发现代签或笔迹不符等情况,取消评审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填写说明”)。
(2)曾宪梓奖学金,评审时间为 9 月 29 日-10 月 18 日。请各学院于 10 月 17 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评审、公示,并于 10 月18 日 16:00 前将加盖公章的曾宪梓奖学金评审材料(见附件 3)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该奖学金为连续奖励,如较上一年 发生变化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3)潘家铮水电奖学金,评审时间为 9 月 29 日-10 月 26 日。请各学部(学院)于 10 月 25 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评审、公示,并于10 月 26 日 16:00 前将加盖公章的潘家铮水电奖学金评审材料(见附件 4)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4)CASC 奖学金,评审时间为 9 月 29 日-10 月 26 日。请各学部(学院)于 10 月 25 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评审、公示,并于 10 月 26 日 16:00 前将加盖公章的 CASC 奖学金评审材料(见附件 5)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5)南国红豆奖学金,评审时间为 9 月 29 日-10 月 26 日。该奖学金为面向评奖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广西籍本科生设立的定向专项奖学金,不限名额,该奖学金与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6)薪火奖学金,评审时间为 9 月 29 日-10 月 26 日。该奖学金为面向评奖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福建籍优秀大二学生设立的定向 专项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按照专业排名比例由低到 高依次录取 10 人,该奖学金与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7)其他专项奖学金,评审时间为 9 月 29 日-10 月 28 日。请各学部(学院)于 10 月 27 日在系统中完成评审、公示,并于 10 月28 日 16:00 前将加盖公章的名单、申请表、成绩单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4、面向学部(学院)的专项奖学金须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经学工一体化系统申请审批后方可发放。请各学部(学院)于 10 月 27 日在系统中完成评审、公示,并于 10 月 28 日 16:00 前将加盖公章的名单、申请表、成绩单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 1:新葡的京集团4321 2020-2021 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 2: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
附件 3:曾宪梓奖学金评审材料
附件 4:潘家铮水电奖学金评审材料
附件 5:CASC 奖学金评审材料
附件 6:微电子学院专项奖学金申报表
新葡的京集团4321微电子学院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