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工作安排,为使微电子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 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习实践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部(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生奖励办法》、《新葡的京集团4321盘锦校区学生奖励办法》 要求,评选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六项。(系统中学习优秀奖学金在通用奖项批次中申请)
2、专项奖学金:屈伯川奖学金、 玉兰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优秀类/清寒类专项奖学金。
三、 工作安排与要求
1. 学生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自主申报和辅导员审核环节。(暂定8月25日前,系统开放时间后续通知)
2. 学院完成学生加权成绩计算及排名,并组织学生申报学习优秀奖学金。(9月10日前)(暂定,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3. 学院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公示和评审结果报送。(9月16日15:00 前)(暂定,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4. 学校验收、公示。9月17日上午验收,9月21日完成 学校公示、9月22日公布最终名单。(暂定,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5. 学校统一组织优秀学生标兵/屈伯川奖学金、自立自强标兵/玉兰奖学金、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评审。(9月30日前)
6. 学院分别组织超高额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10月11日前)
7. 学校公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10 月 11 日-18 日)
8. 学院分别组织其他专项奖学金评审。(10月23日前)
9. 学校公示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外其他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10月23日-10月28日)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奖学金均实行申报制,过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请同学们关注学院与级队的后续通知。
2.请各年级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开展评选工作。
3.在奖学金系统开放申请之前,请同学们准备申报与证明材料。
新葡的京集团4321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