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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5 09:41    浏览次数:    来源:


我校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启动,按照《新葡的京集团4321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读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

2.被认定为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001年10月31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模板见附件2);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步骤

1.请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于10月18日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附件3)前往中国银行办理中国银行储蓄卡,只需办理储蓄卡,不需办理信用卡。如学生已有户名为本人的中国银行储蓄卡则无需办理。

2.10月19日-21日,学生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并填写《新葡的京集团43212019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10月21日前电子版发送至wangdi@。

3.学院于10月22日-24日登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批网站完成审批。

三、注意事项

1.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非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2019年诚信教育大会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签订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有问题,请联系王娣老师 0411-65919569。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43212019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2: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模板

附件3:中国银行储蓄卡办理安排表

附件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


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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