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动开发区校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培育校区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本着“以重要赛事为导向,能力提升为目的” 的原则,全面提高校区学生的创新能力及创新意识,创新实践中心现面向全体师生启动xxxx年度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申报工作。
一、重点支持方向
2019年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校区认定的重要科技竞赛、国家/省创新创业年会项目。
二、项目申报
项目以学生团队形式申报,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并配指导教师1名。项目组提出申请,填写附件《新葡的京集团4321开发区校区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申报书》,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每位指导老师限指导一项。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cippus_dlut@163.com,文件命名和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项目名称”格式。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1月6日。
三、项目评审
创新实践基地将组织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成果性、可展示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在11月13号之前对最终支持的项目予以公示。
四、经费支持
通过项目评审的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5万元,视项目申报与评审情况而定。
项目周期为一年,前期可使用50%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使用剩余经费。
(上年已获得基金支持的指导教师,本年不再支持申报项目)
五、项目结题成果
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项目结题主要就以下方面成果进行检查,原则上要求至少完成两项成果物。对于未达到结题要求或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项目学生和指导老师三年内取消引导基金申报资格。
这些成果物包含:
1.学生真正参与到学院认定的科技竞赛中,获得参与奖及以上竞赛奖励;
2.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发表的专业领域内高水平论文(需注明“受校区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支持”字样);
3.完整的可展示性软件/硬件作品(供创新中心留存);
4. 发明专利等至少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作品+通知书);
5. 代表学校入选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年会(6月份);
6. 代表学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年会(11月份);
7. 其他展示性成果。